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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代理的范围和对象


  (一)单位集体代理:各类性质的企事业单位,各类中介服务机构、社会团体。

  (二)个人代理:应聘到各类企事业单位、中介机构、社会团体工作,具有中专以上学历、初级以上职称或干部身份的人员(含调动、辞职、辞退、除名、自动离职、或因合同期满、经济裁员、单位停产、单位解散等原因而终止合同的人员)。

人事代理服务项目和内容

  (一)人事档案管理:包括档案的接收、转出、保管、查询、利用、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证明,以及档案材料的收集、鉴别、整理装订等。

  (二)人才流动与引进服务:包括为代理单位办理市内、外人才调入、调出手续,为代理个人办理调动手续;办理应届和往届高校毕业生接收聘用手续;办理留学归国人员接收手续;办理辞职(流动)接转手续;办理党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及管理。

(三)综合服务:包括办理高校毕业生转正定级;非计划生聘干;身份确认及保留;档案工资调整;职称认定、考试、评审申报;代收代缴社会保险金;代理人员退休;户籍管理等手续。

人事代理办理程序

  一〉一般程序

  1、单位集体代理:

  (1)到“人事代理”服务台领取《佛山市人事代理合同书》一式两份,并加盖公章,合同签订后,人事代理部和单位各存一份;

  (2)单位聘用人员填写《佛山市人事关系委托管理登记表》一式两份,并加盖单位公章,再交到“人事代理”服务台盖章存档;

  (3)提供资料:单位合法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;单位聘用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、学历证、职称证书复印件和计划生育证明材料。

  2、个人代理

  (1)到“人事代理”服务台领取《人事代理手册》一式两份和《佛山市人事关系委托管理登记表》一式两份,并加盖聘用单位公章。合同签订后,人事代理手册由人事代理部和委托人各存一份,登记表交由人事代理部存档。

  (2)提供资料:聘用单位合法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;个人身份证、学历证、职称证书复印件和计划生育证明材料。

  〈二〉、各类人员代理程序

  1、应届和往届毕业生的代理

  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,但单位不接收其人事关系和档案的,凭报到证到“毕业生接收”服务台开具毕业生介绍信,到“人事代理”服务台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。由人事代理部出具工作介绍信到单位报到。未找到工作单位的,不需办理失业证,待找到单位后再到“毕业生接收”服务台办理就业手续。凭人才智力市场开具的介绍信就可到单位报到和办理劳动(聘用)合同鉴证。自报到日起满一年后到佛山市人才智力市场办理转正定级手续。

  2、五大生(电大、夜大、职大、函大、业余大)及自考毕业生的代理

  找到工作单位后,先填写《佛山市接收不纳入国家分配计划的大、中专毕业生审批表》,聘用单位加盖公章,持毕业证到“毕业生接收”服务台开具毕业生介绍信,再到“人事代理”服务台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。由人事代理部介绍到单位报到,凭工作介绍信就可办理劳动(聘用)合同鉴证。

  3、因辞职、辞退、单位除名以及合同期满、经济裁员、单位停产等原因离开单位人员的代理

  上述人员离开原单位后一年内找到工作单位,需到“人事代理”服务台办理人事关系接转手续,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,保留其原有的身份,由人事代理部介绍报到,凭介绍信办理劳动(聘用)合同鉴证。

  4、调入人员的代理

  首先办理好调入人才手续,调动人员凭“人才流动”服务台出具的行政介绍信到“人事代理”服务台报到,并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。

受理部门 佛山市人才智力市场人事代理部
咨询电话 82309082、82309092、82309080、8230909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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