珠三角联合人才网

人才租赁

  人才租赁服务使单位用人更轻松方便,人才流动权益更有保障

  为适应人才流动使用的需要,市人才中心积极开展人才租赁服务。人才租赁是在办理人事代理基础上,人才中心与个人签订劳动合同,建立聘用关系,然后派出到需要用人的单位。

  办理人才租赁后,劳动(聘用)合同签订、鉴证、劳动关系监督、劳动纠纷仲裁、工伤事故处理以及保险缴费手续、工资代理发放都由人才中心负责;个人的人事档案关系、党团组织关系、户籍关系也由人才中心负责管理,单位只负责日常工作岗位的管理。人才租赁关系解除后,人才中心将继续负责个人的人事关系管理,并为其提供再就业的推荐服务。


民企引才入户办理程序

  为解决一些民营企业引进人才的入户问题,佛山市人才中心已设立了人才集体户。凡属本市区属地的用人单位,引进人才入户确有困难的,户口可迁入人才中心人才集体户。 办理程序:

  一、 备齐身份证、毕业证、报到证、计生证明及小一寸免冠相片3张。

  二、 到佛山市人才中心人事代理部办理人事代理手续,填写有关申请入户表格,并签订《入户人员管理协议书》。

  三、 到佛山市人才中心人才交流部办理报到手续。

  四、 经审批同意后到户口所属居委会登记。

  五、 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。

受理部门 佛山市人才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
咨询电话 82309080、82309090、82309082、82309092
E-mail:fsrcsc@pub.foshan.gd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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