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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山市高明区财政局关于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

  根据工作需要,并经区人事局批准,我局决定公开选调公务员2名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  一、选调条件
  (一)思想政治素质好,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品行端正,爱岗敬业,身体健康。
  (二)具备公务员身份,并在近两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中评为称职及以上等次。
  (三)年龄35周岁以下,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,可适当放宽年龄。
  (四)选调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财务会计、中文秘书、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。其中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的选调人员,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。
  (五)从事财政管理、财务会计、中文秘书、建筑工程管理与造价或相关工作满两年及以上,熟悉相关政策,具备良好的工作能力。
  上述涉及的年龄和工作年限,均计算至2008年6月30日。
  二、报名办法及选调程序
  有意向者,请于2008年6月30日前,将本人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邮寄本局人事监察股,本局将根据报名人员的资料情况确定选调对象。对符合条件者,由我局选定后按公务员转任办法办理调动手续。
  联系电话:0757-88635515
  传真:0757-88822441
  联系人:曾小姐
  邮寄地址:佛山市高明区荷城沧江路3号高明区财政局人事监察股邮编:528500
  特此公告。

 

佛山市高明区财政局
二○○八年四月二十九日

E-mail:fsrcsc@pub.foshan.gd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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